图为研学营志愿者云端趣味知识竞答。 钟旖 摄
网络连线、实地讲解、环保科普、互动问答……记者跟随研学队伍看到,一大清早,13名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各年级学生便集结完毕。在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内,青年们各司其职,参观垃圾分类宣教中心、服务站、低碳之家、旧物利用空间及大件垃圾拆解车间;通过直播讲解垃圾分类的理念、做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“黑科技”;向社区居民介绍垃圾分类方法,传递低碳生活、绿色出行等环保理念,并对园区管理人员、游客等展开采访。
“通过线上‘云游’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,小朋友参与知识竞答的热情很高,比平时在课堂上单纯讲知识效果要好很多。”正在巫溪县通城镇红路小学校支教的西南政法大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夏开峰说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法规中的垃圾分类,让小朋友们从心里树立起了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。该校六年级学生刘磊上完课后说:“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。作为小学生,我们要从垃圾分类、节约资源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,争做环保小卫士。”
“这已经是我第3次参与环保普法活动。作为西政学子,我深刻意识到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。”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22级研究生何家睿介绍说,除了线上直播,研学活动还嵌入了校园普法课、环保科普课、齐诵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等内容,后期同学们还将把实地研学过程形成“微调研报告”,进而传递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自觉意识。“未来,我将为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与法律意识助力,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持续贡献力量。”何家睿说。
“大思政课,就是要立足时代发展大格局,协同大主体,统筹大平台。”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党委书记张伟莉称,推动绿色发展首先要理念更新,尤其是在青少年阶段,牢固树立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。
张伟莉说,学院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,结合生态环保法律开展远程连线,是一项寓教于乐的工作,构建了一个互为教育主体和对象的大思政课堂。在这堂“绿色大思政课”中,大学生既是体验式的学习者,又是巫溪小学生的教育者,实现了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有机结合。
她期待,青年学生在实践研学中,坚定理想信念,提升精神素养,锤炼过硬本领,践行使命担当,成为有志、有趣、有力量的法学学生,以更加饱满的热忱投入到祖国法治建设中。(完)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 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 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 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 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 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 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168彩票地图 |